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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盛通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贾春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贾则平先生、董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贾春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持股结构的调整,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本次股份转让计划概述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贾春琳先生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告知函》,贾春琳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持有的合计不超过10,812,2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公司股份转让给贾清媛女士(贾春琳之女)。

截至本公告日,贾春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贾春琳大股东、董事、总经理53,374,3719.87%
贾则平贾春琳一致行动人4,012,9870.74%
董颖贾春琳一致行动人1,342,8010.25%
合计58,730,15910.86%

二、本次内部转让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内部转让计划的具体安排

1、转让原因:资产规划需要。

2、转让股份来源:贾春琳先生拟转让的股份来源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通过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10,812,29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转让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0日-2027年1月19日。在此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转让方式:大宗交易(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

6、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计划转让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履行情况
贾春琳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正常履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承诺:201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贾春琳作为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盛通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履行完毕
贾则平、董颖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上述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贾春琳先生将根据资产规划需要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系贾春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持股结构的调整,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贾清媛女士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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