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恒勃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1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 年9 月17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离职和2025 年公 司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3,782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4,092,181 股变更为144,058,399 股, 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44,092,181 元减少至144,058,399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8 月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 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9 月17 日起45 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电话:0576-89225888
(3)电子邮箱:stock@hengbo.cc
(4)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 号
(5)邮政编码:318014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 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 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7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