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万孚生物: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
继华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0人,代表股份202,510,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52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8,594,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56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53,915,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5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代理人)共187人,代表股份4,720,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00,365,309 | 98.9407% | 2,106,174 | 1.04% | 39,100 | 0.0193%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575,022 | 54.5521% | 2,106,174 | 44.6195% | 39,100 | 0.8283% | |||
| 2.00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00,370,109 | 98.943% | 2,102,374 | 1.0382% | 38,100 | 0.0188%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579,822 | 54.6538% | 2,102,374 | 44.539% | 38,100 | 0.8072% | |||
| 3.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00,370,109 | 98.9430% | 2,102,374 | 1.0382% | 38,100 | 0.0188%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579,822 | 54.6538% | 2,102,374 | 44.539% | 38,100 | 0.8072%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17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