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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导读:春雪食品: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Springsnow Food Group Co., Ltd.

SPRING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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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6

议案二: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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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春雪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 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3、公司董事会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 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4、本次会议有关程序及会务方面的事宜由证券与法律事务部门具体负责。

二、会议表决方式

1、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在会议主持人安排下对决议事项 进行表决。

4、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 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 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本次股东会设监票人、计票人共计2 名,由2 名股东代表组成,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 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三、会议注意事项

1、股东发言应事前向证券与法律事务部门登记,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议 案审议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始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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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或提出问题,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进行股东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会议发 言。

2、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且简明扼要。与本次股 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3、会议召开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 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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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9 月24 日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 号A1 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9 月24 日至2026 年9 月24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现场会议监票、计票人员;

(四)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题:

1.00、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01、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02、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0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对议案进行表决,统计投票,宣布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相关资料;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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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相关制度文件的最新规定及 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与修订,具体涉及制度如下:

1.01、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02、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0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2026 年9 月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同名文件,上述制度文件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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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用单一选聘方式新聘北京德皓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12 月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 号5 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北京德皓合伙人72 人,注册会计师29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40,109.58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2,890.81 万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700.69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审计收费总额1.6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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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 年末,北京德皓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5.3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行政监管措施2 次、自律 监管措施0 次、纪律处分0 次和行业惩戒0 次。

期间有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 次、自律监管措施6 次、行 政处罚2 次、纪律处分1 次、行业惩戒1 次(除1 次行政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1 次行业 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琪友,2003 年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 年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6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复核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闫彦廷,2023 年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4 年1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6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剑锋,2015 年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7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5 年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6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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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 万元(不含税)包括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 万元(不含税),定价因素主要包括公司经营规模、 地域、审计复杂性、时间等因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2 年,其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服务 需求,经审慎评估和友好沟通,公司拟新聘北京德皓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 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均未提出异议。

以上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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