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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朗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时控股)

导读:ST朗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时控股)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朗进股票代码:30059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时控股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街1766号齐鲁软件园大厦A座41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司法裁定非交易过户)签署日期:2026年9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朗进科技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时控股)
朗进科技、上市公司、公司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时控股中时控股有限公司
朗进集团、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
时拾商业时拾商业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变动中时控股持有朗进科技的股份由847,470股增加至8,896,309股,持股比例由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0.95%)增加至9.68%(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9.97%)。
《民事调解书》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就朗进集团与中时控股合同纠纷一案出具的(2026)鲁0191民初10205号《民事调解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本报告书披露的部分交易金额及股权比例与实际交易金额及实际股权比例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时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4日
营业期限2021年09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街1766号齐鲁软件园大厦A座410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94WWY561
法定代表人杨书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盛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杨书宏持股20%
通讯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街1766号齐鲁软件园大厦A座4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杨书宏中国济南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朗进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时控股与朗进集团之间合同纠纷案件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并出具(2026)鲁0191民初10205号民事调解书。朗进集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完成所持公司8,048,8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6%)的非交易过户,并已办结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持有股份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朗进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时控股持有公司847,470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时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896,3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8%(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9.9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中时控股847,4700.920.958,896,3099.689.97

注:上述数据的略微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6年4月22日,朗进集团因融资需求向时拾商业质押其所持有的朗进科技6,600,000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26-016)。

2026年

日,时拾商业与中时控股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时拾商业将其对朗进集团因民间借贷产生的债权转让给中时控股并向朗进集团履行了告知义务。

2026年

日,中时控股与朗进集团签署《还款协议》,约定朗进集团最迟于2026年7月6日前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该协议同时约定,若朗进集团未按约定如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则在最迟还款日届满之日起,朗进集团同意以其持有的A股上市公司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94)不少于660万股股票抵偿债务,并配合中时控股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还款期限届满经催告后,朗进集团未按约偿还任何款项,亦未配合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中时控股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涉司法冻结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司法冻结以及部分股份再质押的公告》。

针对上述事宜,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并出具(2026)鲁0191民初10205号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如下:1.朗进集团于2026年9月9日前协助中时控股将朗进集团持有的朗进科技(证券代码:300594)8,048,839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过户登记至中时控股名下;2.上述股票过户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朗进集团承担;3.朗进集团于2026年9月9日前向中时控股支付保全保险费损失68,958元、案件申请费损失5,000元、案件受理费损失303,817元;4.中时控股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5.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6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执行法院裁定,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规定的“执行法院裁定”权益变动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协议签署,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股份变动时间股东名称权益变动方式股份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026年9月15日朗进集团执行法院裁定8,048,839-8.76-9.02
2026年9月15日中时控股执行法院裁定8,048,8398.769.0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朗进科技股份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股份除质押给时拾商业(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26-016))及被信息披露义务人司法冻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司法冻结以及部分股份再质押的公告》)外,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朗进科技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时控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公司847,470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9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时控股持有公司8,896,3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8%(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9.9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朗进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李敬茂、李敬恩、马筠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6)鲁0191民初10205号民事调解书;

4、深交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备置地点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时控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杨书宏

2026年9月1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济南市莱芜高新区九龙山路006号
股票简称ST朗进股票代码30059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时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街1766号齐鲁软件园大厦A座41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合计持股数量:847,470股合计持股比例: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8,048,839股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8,896,309股变动比例:8.7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9.02%)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9.68%(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9.9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年9月15日(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时控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公司847,470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95%)。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时控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杨书宏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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