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九强生物: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6证券简称:九强生物公告编号:2026-084债券代码:123150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五层)
5、会议召集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左军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327,432,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0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323,499,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2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3,933,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1%。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3,933,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3,933,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或网络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26,972,510 | 99.8595% | 444,100 | 0.1356% | 16,000 | 0.0049%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472,990 | 88.3018% | 444,100 | 11.2914% | 16,000 | 0.4068% | 0 | |||
| 2.00 | 《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17,778,318 | 99.4357% | 1,225,805 | 0.5597% | 10,000 | 0.0046% | 108,418,487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697,285 | 68.5793% | 1,225,805 | 31.1665% | 10,000 | 0.2543% | 0 | |||
上述提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并且未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增、杨俊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