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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中国巨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18.4997%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17.7921%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收到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关于减持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触及1%刻度的函》,自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振石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32.6366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石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877.309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4556%。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投资者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毓强、张健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30483704202604A□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张毓强□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张健侃□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2,709.945918.163269,877.309317.4556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2026/9/15-2026/9/17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其他:____(请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张毓强7.36630.00187.36630.0018///
张健侃1,339.52570.33461,339.52570.3346///
合计74,056.837918.499771,224.201317.7921------

注: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减持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振石集团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5年3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所增持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振石集团本次减持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公司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三)振石集团在前次增持计划中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该承诺。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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