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太极股份: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导读:太极股份: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97,442.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相关案件涉案金额合计77,916.82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

79.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相关案件涉案金额合计19,525.76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20.04%。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个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披露的涉诉案件大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者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

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7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统计表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提起诉讼、仲裁的受理日期/收到起诉状或申请书日期诉讼、仲裁机构名称案由涉案金额(万元)案件进展
1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市体育局2026年1月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975.62一审
2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阳丰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6年4月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0,290未开庭
3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宣威市卫生健康局2026年9月宣威市人民法院技术服务合同纠纷3,000未开庭
4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2026年9月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290.44未开庭
5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五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9月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7,211.13未开庭
6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数字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4,612.3未开庭

注:

、其他诉讼案件,均为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案件。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共

件,合计35,537.33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

件,合计19,525.76万元。

、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以上案件涉案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