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研精机: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38证券简称:华研精机公告编号:2026-024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0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84,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9月28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09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09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09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3*****448 | 包贺林 |
| 2 | 03*****903 | 温世旭 |
| 3 | 08*****822 | 广州市葆莱投资有限公司 |
| 4 | 08*****877 | 广州旭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5 | 08*****907 | 广州市葆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9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09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贺林、温世旭及其分别控制的股东广州市葆莱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旭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敏怡、间接持股的董事刘伟波就关于持股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最低减持价格为22.77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6号
咨询联系人:阮长柏
咨询电话:020-32638566
传真电话:020-8226520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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