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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导读:天津普林: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 2026 年9 月18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32 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27 日披露的《关于注 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47,817,796 股减少至 247,816,064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1,732 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如下:

1. 申报时间:2026 年9 月19 日至2026 年11 月2 日(工作日9:00-11:00, 14:00-17:00)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 号

邮编:300308

联系人:李立财

电话:022-24893466

邮箱:ir@tianjin-pcb.com

3. 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此外,采取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联系人 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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