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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关于解除募集资金账户冻结的公告

导读:厚普股份:关于解除募集资金账户冻结的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募集资金账户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5 年10 月30 日,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都法院”)作出 (2025)川0114 执保5713 号、(2025)川0114 执保5714 号《执行裁定书》,同意申请人 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九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对厚普清洁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裁定查封或冻 结公司及子公司名下财产合计1,910.23 万元。受上述诉讼事项影响,公司在成都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内1,910.23 万元资金被司法冻结。该笔募 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4.60%,冻结期限为2025 年10 月30 日至2026 年10 月30 日。

上述财产保全所涉两起建设工程相关合同纠纷案件现均由新都法院一审审理,已开庭并 处于对账核对及司法鉴定(举证、质证)阶段,最终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募集资金账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与全资孙公司成都厚普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普 氢能”)向新都法院提出财产置换申请,请求以冻结厚普氢能名下自有资金一般结算账户的 方式,解除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冻结措施,新都法院已裁定同意置换申请。

经公司向开户银行查询确认,上述财产置换已实际执行:厚普氢能名下成都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账户(账号:1000060007884891)已被冻结1,910.23 万元;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内,(2025)川0114 执保5713 号、(2025)川0114 执保5714 号两案项下被

冻结的合计1,910.23 万元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募集资金账户状态 正常,已恢复正常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产置换系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主动采取的合理措施。置换完成后,公司募集 资金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厚普氢能上述被冻结账户为一般结算账户,冻结资金为其自有资金,约占公司2026 年 半年度末未经审计货币资金的3%,占比相对较小,不影响其日常的资金周转和日常结算, 不会对公司及厚普氢能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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