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铝时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旺等一致行动人)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新铝时代股票代码:301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旺住所:湖南省南县*********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田必友住所: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张全中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宏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049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04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建方住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6:梁允志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6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9-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1-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第八节备查文件...................................................................................................-16-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新铝时代、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旺及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深圳宏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田必友、张全中、朱建方、梁允志 |
| 宏联电子 | 指 | 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 |
| 深圳宏旺 | 指 | 深圳宏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交易 | 指 | 新铝时代向信息披露义务人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宏联电子100%股权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持有新铝时代19,335,807股,合计持股比例为11.55%,触及5%的整数倍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指 |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指 | 《证券法》 |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收购管理办法》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陈旺持有新铝时代股份9,878,482股,持股比例为
5.90%,陈旺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陈旺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国籍 |
| 身份证 | 4309211981******** |
| 住所 | 湖南省南县*********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田必友持有新铝时代股份5,396,173股,持股比例为
3.22%,田必友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田必友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国籍 |
| 身份证 | 4330251977******** |
| 住所 |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 |
| 通讯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张全中持有新铝时代股份1,281,879股,持股比例为
0.77%,张全中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张全中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 | 5102291971********* |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深圳宏旺持有新铝时代股份1,201,761股,持股比例为0.72%,深圳宏旺具体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深圳宏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049 |
| 成立日期 | 2023-12-26 |
| 经营期限 | 2023-12-26至无固定期限 |
| 出资额 | 3000万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陈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D8F07A6F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049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
深圳宏旺主要负责人陈旺的详细信息见本报告“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5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朱建方持有新铝时代股份1,032,714股,持股比例为
0.62%,朱建方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朱建方 |
| 曾用名 | 否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 | 3205861981********* |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6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梁允志持有新铝时代股份544,798股,持股比例为
0.33%,梁允志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梁允志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 | 3404211979********* |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新铝时代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于2026年9月完成向陈旺等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61,616股购买资产,其中向陈旺发行9,878,482股,向深圳宏旺发行1,201,761股,向田必友发行5,390,623股,向张全中发行1,281,879股,向朱建方发行1,032,714股,向梁允志发行544,798股。陈旺、深圳宏旺、田必友、张全中、朱建方、梁允志作为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陈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个月。陈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解锁以履行完毕业绩承诺期间的业绩补偿义务(若有)为前提。
深圳宏旺、田必友、张全中、朱建方、梁允志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个月后分批解锁,其中: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满12个月,解锁各自所持股份的40%;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满24个月,各自所持股份全部解锁完毕。各阶段解锁条件如下:(1)第一次申请解锁(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满
个月,解锁各自所持股份的40%)的解锁条件:自202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经该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在202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高于该期间承诺净利润的,且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满12个月的情况下,则深圳宏旺、田必友、张全中、朱建方、梁允志可申请解锁本次发行所获得股份的40%;如未达到该等条件,深圳宏旺、田必友、张全中、朱建方、梁允志所持股份不得申请解锁。若第一次申请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指本次发行股份上市
个月),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第二次申请解锁(自本次发行股份上
市满
个月,各自所持股份全部解锁完毕)的解锁条件:自2026-202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若有)完成后,且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满24个月的情况下,深圳宏旺、田必友、张全中、朱建方、梁允志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获得股份100%-进行业绩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二次申请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在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得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设定优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不得利用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等金融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于2026年9月完成向陈旺等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61,616股购买资产,其中向陈旺发行9,878,482股,向深圳宏旺发行1,201,761股,向田必友发行5,390,623股,向张全中发行1,281,879股,向朱建方发行1,032,714股,向梁允志发行544,798股。陈旺、深圳宏旺、田必友、张全中、朱建方、梁允志作为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陈旺 | - | - | 9,878,482 | 5.90% |
| 田必友 | 5,550 | 0.00% | 5,396,173 | 3.22% |
| 张全中 | - | - | 1,281,879 | 0.77% |
| 深圳宏旺 | - | - | 1,201,761 | 0.72% |
| 朱建方 | - | - | 1,032,714 | 0.62% |
| 梁允志 | - | - | 544,798 | 0.33% |
| 合计 | 5,550 | 0.00% | 19,335,807 | 11.5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旺田必友张全中
朱建方梁允志
深圳宏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陈旺
签署日期:
2026年
月
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重庆市 |
| 股票简称 | 新铝时代 | 股票代码 | 30161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 陈旺 | 信息披露义务人1住所地 | 广东省东莞市*********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 田必友 | 信息披露义务人2住所地 | 湖南省长沙市*********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 | 张全中 | 信息披露义务人3住所地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名称 | 深圳宏旺 | 信息披露义务人4住所地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04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5名称 | 朱建方 | 信息披露义务人5住所地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6名称 | 梁允志 | 信息披露义务人6住所地 |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变动前合计持股数量:5,550股变动前合计持股比例:0.0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变动数量:19,330,257股变动比例:增加11.55%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19,335,807股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1.55%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9月23日方式:股份增加【公司向陈旺等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61,616股购买资产,其中向陈旺发行9,878,482股,向田必友发行5,390,623股,向张全中发行1,281,879股,向深圳宏旺发行1,201,761股,向朱建方发行1,032,714股,向梁允志发行544,798股。陈旺、深圳宏旺、田必友、张全中、朱建方、梁允志作为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旺田必友张全中
朱建方梁允志
深圳宏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陈旺
2026年9月18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