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新铝时代: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新铝时代: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

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旺等

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23,561,616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43,841,247股增加至167,402,863股,从而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重庆国同红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同红马”)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33号),公司向陈旺等交易对方发行合计23,561,61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43,841,247股增加至167,402,863股,从而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同红马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14.99%被动稀释至

12.8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减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国同红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中渝香奈公馆9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3日
权益变动过程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43,841,247股增加至167,402,863股,从而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同红马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14.99%被动稀释至12.8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新铝时代股票代码301613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其他变动(被动稀释)股数(万股)其他变动(被动稀释)比例(%)
A股0被动稀释2.10%
合计0被动稀释2.1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同红马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同红马合计持有股份2,157.612314.99%2,157.612312.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57.612314.99%2,157.612312.8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是?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5%以上股东国同红马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