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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新铝时代: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旺等19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 方”)合计发行23,561,616 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东莞市宏联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联电子”)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143,841,247 股增加至167,402,863 股,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1.67% 变更为35.81%,其 持股比例被动触及5%的整数倍。

●新增股份于2026 年9 月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旺等1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 的宏联电子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总股本由

143,841,247 股增加至167,402,863 股,从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峰、何妤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41.67% 变更为 35.81%,被动触及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何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峰、何妤,一致 行动人为胡国萍、重庆润峰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变化,持 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将由41.67% 变更为35.81%,持股比例被动 触及5%的整数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何峰,实际控制人仍为何峰、何妤,本次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实施前后权益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1:何妤女士未直接持股,通过重庆润峰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 注2: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何峰 48,465,000 33.69% 48,465,000 28.95%

2 重庆润峰铝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9,015,000 6.27% 9,015,000 5.39%

3 胡国萍 2,460,000 1.71% 2,460,000 1.47%

合计 59,940,000 41.67% 59,940,000 35.81%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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