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源飞宠物: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22证券简称:源飞宠物公告编号:2026-029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部分未达标,回购注销未达标部分的限制性股票238,745股,回购价格为9.6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000股,回购价格为9.63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2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张榜的方式公示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6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部分未达标、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其中,对未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238,74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1名离职激励人员持有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51名,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8,74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6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000股,回购价格为9.63元/股。
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注销涉及52名原激励对象,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745股,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比例为12.88%、占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4%,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2,517,004.61元,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
|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77,891,315 | 40.80% | -557,071 | 77,334,244 | 40.57%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12,998,685 | 59.20% | 298,326 | 113,297,011 | 59.43% |
| 总股本 | 190,890,000 | 100.00% | -258,745 | 190,631,255 | 100.00% |
注:(1)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在本次解除限售后,仍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8,745股应当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通知债权人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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