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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泰福泵业: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92证券简称:泰福泵业公告编号:2026-072债券代码:123160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由协议转让、间接股权转让共同构成,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间接股权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本次控制权交割所涉协议转让股份比例为

5.23%。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拟转让股份比例低于5%,从而不再符合协议转让相关要求,则交易双方存在需另行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比例的风险。

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久电子”)、温岭市宏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泰投资”)和温岭市益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泰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诤远行(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诤远行”)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由协议转让、间接股权转让共同构成。

2026年9月17日,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及地久电子与诤远行签署《关于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同日,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与诤远行签署《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宜文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诤远行转让陈宜文先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3,988,50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19%。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林慧女士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诤远行转让林慧女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5%。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宜文先生和林慧女士拟共同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地久电子的100%股权向诤远行转让,地久电子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8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方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本次股份转让前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陈宜文(原实际控制人、原控股股东)18,150,00019.04%14,161,49414.86%
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18,000,00018.89%--
林慧(原实际控制人)4,000,0004.20%3,000,0003.15%
温岭市宏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1,411,3001.48%1,411,3001.48%
温岭市益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1,066,5001.12%1,066,5001.12%
转让方合计42,627,80044.73%19,639,29420.61%
诤远行(新控股股东)--4,988,5065.23%
诤远行通过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8,000,00018.89%
股东名称/姓名本次股份转让前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受让方诤远行合计--22,988,50624.12%

注1:本公告中持有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注2:截至2026年9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95,300,771股,与2026年3月30日总股本的差异为:(1)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在此期间共计完成转股9,605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9,605股;(2)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完成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8,000股,导致总股本减少48,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诤远行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4.12%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诤远行,孙凯先生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自愿性限售承诺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间接股权转让尚

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本次控制权交割所涉协议转让股份比例为5.23%。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拟转让股份比例低于5%,从而不再符合协议转让相关要求,则交易双方存在需另行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比例的风险。

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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