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并行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6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6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并行科技”)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修订的新制度和公司章程,并查阅公司三会文件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查看募投项目进度,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审阅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等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等资料、日常沟通、访谈、现场拜访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
| 5、现场核查情况 | 2026年4月,保荐机构对公司规范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2026年1-6月,保荐机构对公司发表了以下专项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5、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6、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7、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8、对外投资 | 无 | 不适用 |
| 9、公司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0、其他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股份锁定期、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股份锁定期、持股及减持意向的补充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关于租赁房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3、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4、关于未签署合同即开展业务、未中标即确认收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技术替代风险
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并已将核心技术转化为产品。但计算机领域发展迅速,硬件更新换代频繁,每当关键部件发生技术进步时,都会带动相关软件、操作系统、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波动。因此,相关技术突破时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如果未来公司对技术突破的响应速度或进度落后于同类企业,会有流失市场份额的风险。
2、人才引进和流失风险
稳定、高效的科研人才队伍是科技型企业保持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引进专业人才并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企业文化、考核和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将使公司难以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面临专业人才缺乏和流失的风险。
3、数据泄露的潜在风险
公司业务涉及到数据的收集,如果收集到的数据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或其它非法数据,将面临相应的数据存储、数据安全等数据相关的法律和技术风险。
4、研发风险
数据中心行业与算力服务行业同属激烈变化中的计算机行业,这给业内企业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如果企业不能准确地预测技术的发展趋势,对产品或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不能及时调整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方向,或开发掌握的新技术、新产品不能有效地推广应用,将面临技术更新与产品开发的风险。
5、知识产权被侵害的风险
公司拥有多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报告期内未发生严重的被盗版及侵权事件。鉴于国内市场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以及软件易于复制的特性,公司的产品存在被盗版的风险。公司的产品、研究成果若遭较大范围的盗版、仿冒或非法销售,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6、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陈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健、贺玲夫妇,截至2026年6月30日,陈健直接持有公司7,650,500股股权,贺玲直接持有公司2,408,000股股权,两人通过间接持股的方式控制公司7,714,332股股权,两人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17,772,832股股权,占并行科技股本总额的29.34%,并且夫妻二人在董事会占有重要地位。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经营、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以上风险为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风险因素,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无。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2026年5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下达《关于给予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给予并行科技、陈健、乔楠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受到行政处罚主要系2026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修正后金额为12,217,965.87元,比修正前减少9,593,240.10元,变动比例为-43.98%。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25日发布)(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025年)》)第1.5条、第5.1.1条、第6.2.3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准备情况,除日常沟通外,持续督导人员于2026年3月24日至26日赴公司现场了解财务报告审计及年报编制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人进行现场及线上沟通。2026年3月30日,保荐机构与公司管理层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沟通得知,经年审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发现公司存在前述会计核算错误,保荐机构及时与各方讨论确定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督导公司进行调整,并在确认经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已披露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差异超过20%后,督促公司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相关情况并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对已披露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进行修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6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 保荐代表人: | |||
| 倪佳伟 | 张伟健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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