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百灵:关于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4证券简称:ST百灵公告编号:2026-059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212号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代理董事长牛民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08人,代表股份446,558,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3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407,191,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5人,代表股份39,366,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6人,代表股份39,366,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5人,代表股份39,366,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3%。
公司董事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30,735,802 | 96.4568% | 15,601,100 | 3.4936% | 221,200 | 0.0495%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3,544,118 | 59.8076% | 15,601,100 | 39.6305% | 221,200 | 0.5619% | 0 | |||
| 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30,715,302 | 96.4522% | 15,629,700 | 3.5000% | 213,100 | 0.0477%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3,523,618 | 59.7555% | 15,629,700 | 39.7031% | 213,100 | 0.5413% | 0 | |||
以上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彭文宗律师、龙红艳律师接受委托,对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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