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纳芯微: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导读:纳芯微: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纳芯微”或“公司”)于2026 年9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8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9 月1 日至2023 年9 月10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3 年9 月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6)。

3、2023 年9 月18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 年9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

5、2024 年9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10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前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2026 年9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28 名激励对象 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9,586 股。 由于2 名激励对象2025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80 股。

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266 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 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9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