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美迪西: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诉一审判决,反诉原告撤回反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一审判决支付金额:一审判决子公司向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鸿绪生物”或者“原告”)赔付款项共计人民币150,552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原告诉讼请求金额为 158,533,789.2 元,一审判决子公司向原告赔付款项共计人民币150,552 元。本次 判决为一审判决,基于司法规则,本诉一审判决的涉诉双方均有权在判决书送达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因此,该案可能 需要进行二审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于2025 年9 月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等相关材料。本诉原告鸿绪生物因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诉讼子公 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9 月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026 年6 月,子公司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反诉案 件已受理,并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6 月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提起反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诉讼判决暨撤诉裁定情况
(一)诉讼判决情况
近日,子公司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 京0107 民初13450 号]。判决书情况如下:
“一、被告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赔偿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违约金150,552 元;
二、驳回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被告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8,446 元,由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405,135 元(已交纳),由被告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负担3,311 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保全费5,000 元,由被告美迪西普亚医药 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撤诉裁定情况
基于整体诉讼策略考量,经综合论证,子公司决定撤回在本案中提出的全部 反诉请求。近日,子公司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5)京0107 民初13450 号之二],根据该裁定书,法院裁定准许子公司撤 回反诉请求。子公司保留就该反诉所涉的全部请求事项及其他诉请依法另行起诉
的权利。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原告诉讼请求金额为158,533,789.2 元,一审判决子公司向原告赔付款项共 计人民币150,552 元。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基于司法规则,本诉一审判决的涉 诉双方均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提起上诉。因此,该案可能需要进行二审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案件,积极应诉以澄清事实真相,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9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