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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导读:通合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491证券简称:通合科技公告编号:

2026-081债券代码:

123271债券简称:通合转债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18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12.76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6.84元/股?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合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9月1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312.76万股,授予价格为16.8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390.94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766.6749万股的2.2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12.7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766.6749万股的1.7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0.00%;预留限制性股票78.1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766.6749万股的0.4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20.00%。

3、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计360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张逾良职工代表董事13.583.47%0.08%
2冯智勇董事、董秘、副总经理0.990.25%0.01%
3刘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0.410.10%0.00%
4徐卫东副总经理1.630.42%0.01%
二、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356人)296.1575.75%1.67%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360人)312.7680.00%1.76%
三、预留部分78.1820.00%0.44%
合计390.94100%2.20%

注: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6.84元/股。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

)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日起算,至公告前

日;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日;c、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d、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期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7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a、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b、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3亿元。

上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考评结果(S)S≥8080>S≥7070>S≥60S<60
评价标准ABCD
归属比例100%80%60%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9月18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本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6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12.76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18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312.76万股;

(三)首次授予价格:16.84元/股;

(四)首次授予人数:360人;

(五)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张逾良职工代表董事13.583.47%0.08%
2冯智勇董事、董秘、副总经理0.990.25%0.01%
3刘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0.410.10%0.00%
4徐卫东副总经理1.630.42%0.01%
二、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356人)296.1575.75%1.67%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360人)312.7680.00%1.76%
三、预留部分78.1820.00%0.44%
合计390.94100%2.2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9月18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312.7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

1、标的股价:38.06元/股(授予日收盘价为38.06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分别为:68.4582%、72.1144%(分别采用通合科技最近一年、两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303%、1.2550%(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7,302.05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6年(万元)2027年(万元)2028年(万元)
312.767,302.051,349.404,524.321,428.33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

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职工代表董事张逾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冯智勇、高级管理人员刘卿及徐卫东股份变动系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向其增发限制性股票所致,属于公司统一行为,除此之外,上述人员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查。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9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60名激励对象授予312.76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

4、公司已就本次授予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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