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R汇车1:关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示性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事项概述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获悉,公司被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失信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 案号 | (2026)赣0491执563号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赣04民终1906号 |
| 失信被执行人 |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 ||
| 申请执行人 | 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 执行标的(元) | 6,022,916.67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6-04-01 |
| 发布日期 | 2026-09-09 | 失信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九江新运通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借款本金6000000元,截至2025年3月20日利息22916.67元,共计6,022,916.67元,及以欠款本金600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21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按照年利率9.225%标准计 | 案件性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编号:2026-084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说明上述失信被执行人事项系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形成的债务纠纷,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022,916.67元。公司正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方案,并将依法积极履行相关义务,争取尽快消除失信记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后续安排
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清偿相关债务,并按规定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及投资者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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