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盛智科: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 年8 月2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 个月内(即2026 年2 月28 日至2026 年8 月27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 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 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 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 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 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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