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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导读:越秀资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524942.SZ债券简称:26越资04
债券代码:524797.SZ债券简称:26越资03
债券代码:524650.SZ债券简称:26越资01
债券代码:524534.SZ债券简称:25越资08
债券代码:524533.SZ债券简称:25越资07
债券代码:524456.SZ债券简称:25越资05
债券代码:524298.SZ债券简称:25越资04
债券代码:524297.SZ债券简称:25越资03
债券代码:524248.SZ债券简称:25越资01
债券代码:524083.SZ债券简称:24越资Y1
债券代码:148836.SZ债券简称:24越资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2026年9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发行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兴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兴业证券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4越资02”、“24越资Y1”、“25越资01”、“25越资03”、“25越资04”、“25越资05”、“25越资07”、“25越资08”、“26越资01”、“26越资03”、“26越资04”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一、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序号姓名原任职务任职起止时间
1贺玉平董事2018年5月29日-2026年9月11日
2周水良董事2024年11月15日-2026年9月11日
3舒波董事2022年11月16日-2026年9月11日
4谢石松独立董事2020年9月17日-2026年9月11日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相关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的相关公告。

发行人上述人事变动已履行了相应的内部有权机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新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时间
1曾志钊董事2026年9月11日起,任期三年
2潘勇强董事2026年9月11日起,任期三年
3王章军董事2026年9月11日起,任期三年
4朱爱强董事2026年9月11日起,任期三年
5梁丹妮独立董事2026年9月11日起,任期三年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林颖
职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相关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的相关公告。

发行人上述人事变动已履行了相应的内部有权机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新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张跃龙
职务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
联系电话020-88835125
传真020-88835128
邮编510627
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系发行人日常经营中正常人事变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管理、业务开展及偿债能力,不会对投资者及债权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月 日9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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