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R中侨1: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相关事项进展暨终止庭外重组的公告

导读:R中侨1: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相关事项进展暨终止庭外重组的公告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相关事项进展暨终止庭外重 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侨发展”) 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 年5 月15 日(星期五)开始暂停转让,并 已于2015 年5 月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15-临01)。

2015年9月2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 中院”)根据债权人深圳市保升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 (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中侨发展破产重整一 案,同时指定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担任中侨发展管理人,中侨发展进 入重整程序。2015年12月15日,深圳中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4-2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了中侨发展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 整程序,《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2016 年6 月17 日、2017 年1 月6 日、2017 年2 月20 日、2017 年6 月16 日、2017 年10 月30 日、2018 年1 月5 日、2018 年7 月 27 日、2019 年1 月25 日、2019 年8 月1 日、2020 年1 月20 日、2020

1 / 3

年6 月23 日、2021 年6 月1 日和2021 年12 月30 日,公司在全国 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披露了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过 程中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6-017)、 (2017-001)、(2017-004)、(2017-020)、(2017-028)、(2018-001)、 (2018-024)、(2019-005)、(2019-043)、(2020-003)、(2020-020)、 (2021-011)、(2021-028)、(2025-006)。

2023 年10 月20 日,深圳中院驳回深圳市保升福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对中侨发展的破产重整申请,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104 号 《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深圳市保升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 年11 月6 日向广 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让重整方继续推进重整工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

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申请人综合各方因素申请撤 回上诉。公司于2025 年3 月24 日收到广东高院做出的(2024)粤破 终347 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准许深圳市保升福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撤回上诉。

2025 年5 月7 日,深中侨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申请启动庭 外重组程序,2025 年11 月15 日,深中侨提交了重组延期申请。近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出具的《关于终止深圳市中侨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的函》,因庭外重组期限内重组方未能 完成重组相关工作,该协会终止深中侨庭外重组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在开展暂停及恢复转让相关事项核查,待核实清

2 / 3

楚情况,如符合股票恢复转让的条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向监 管机构提交股票恢复转让申请。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投资者咨询电话:18118779287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1 日

3 / 3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