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承科技: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4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26 年3 月4 日至2026 年9 月4 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 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 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1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该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其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 信息前,其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公开行情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激 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核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 相关人员向其传递本激励计划未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 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 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 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 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 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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