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金圆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9 月21 日(星期一)
议室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18 楼公司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永平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4 人,代表股份322,867,94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1.5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251,472,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2.33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2 人,代表股份71,395,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18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1 人,代表股份5,258,1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1 人,代表股份5,25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762%。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814,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6%; 反对9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9%;弃权 10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566%;反对9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75%;弃权10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何心琳、刘毅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书。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9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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