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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亿利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 年9 月21 日下午14:00 在公 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 年9 月10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 人, 现场参加和通讯参与的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合法权益,督促相关人员依法履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 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回避

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提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 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于2026 年9 月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沈璐、陈心泉、沈 晶晖、周运昊、张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在股东会选举产 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辛波、赵克薇、 孙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 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出反馈意见。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 年10 月9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22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2 日

附件: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沈 璐:男,1981 年2 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22 年5 月至2026 年 8 月任浙江省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 理;2026 年9 月至今任桐乡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 总经理。沈璐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桐乡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控股股东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51%股份)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心泉:男,1947年11月生,200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陈心泉直接 持有本公司52,154,400股股份,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卫兵的父亲,除此之外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3、沈晶晖:女,1987 年8 月生,本科学历。2020 年9 月至2023 年8 月,任桐

乡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23 年8 月至2023 年10 月, 任桐乡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副经理;2023 年10 月至2026 年5 月,任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经理;2023 年4 月至今任 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26 年5 月至今任桐乡市国有资 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融资管理部经理;2024 年4 月至今任桐乡市国 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4 月至今任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沈晶晖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 股股东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49%股份)任职工董事、党委委员、融资管理部 经理,在桐乡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市润桐控股 有限公司51%股份)任董事,在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桐乡 市财政局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任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周运昊:男,1994 年7 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20 年7 月至2022 年2 月,任湖州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22 年2 月至2022 年 8 月,任湖州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二部副经理;2022 年9 月至2023 年10 月,任桐乡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23 年10 月至2024 年12 月,任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2024年12月至2026 年9 月,任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运昊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5、张 俊:男,1980 年1 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2015 年7 月至2020 年4 月先后任浙商资产财务管理部主管、财务管理部副总 经理;2020 年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 年1 月至今任 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俊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陈辛波:男,1962 年2 月生,工学博士学历。2002 年6 月至2025 年2 月, 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辛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赵克薇:女,1973 年4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11 年7 月至今任大悦城控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2025 年6 月20 日至 今任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3 月16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赵克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3、孙 俊:男,1980 年4 月生,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执业律师。2017 年8 月至2024 年2 月先后任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秘书、实习律 师、执业律师、联席合伙人、高级联席合伙人;2024 年2 月20 日至今任北京金 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2023 年3 月16 日起至今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孙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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