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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导读:君正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0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 股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0 日、2026 年8 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9 月2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数量:37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19%

最高成交价:148.53 元/股

最低成交价:145.12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54,206,503.33 元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 币220 元/股(含),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 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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