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怡合达:回购股份报告书
证券代码:301029证券简称:怡合达公告编号:2026-051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非限售。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3、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4、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0,000股至3,333,33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1%-0.5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伟盈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该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6)。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收到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而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存在已回购股票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简要介绍回购股份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用途
| 用途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上限 | 下限 | 上限 | 下限 | ||
|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 3,333,333 | 2,000,000 | 10,000 | 6,000 | 0.31%-0.52% |
注: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综合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3,022,904 | 28.78% | 185,022,904 | 29.10% | 186,356,237 | 29.31%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2,811,808 | 71.22% | 450,811,808 | 70.90% | 449,478,475 | 70.69% |
| 三、股份总数 | 635,834,712 | 100.00% | 635,834,712 | 100.00% | 635,834,712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系基于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的假设测算得出,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535,343.27万元、流动资产372,313.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7,547.65万元、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175,493.3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以上指标的1.87%、2.69%、2.29%、5.70%,占比较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8.27%(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较低。因此,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2)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已回购未授出或转让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后全部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及《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三)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回购股份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说明
1、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6日、2026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1)及《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众复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众瑞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7,285,133股。
2、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董事陈宾先生于2026年7月24日归属股份36,000股。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根据公司的资金储备和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而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存在已回购股票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21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