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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同兴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509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郑光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59,134,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7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8人,代表股份58,576,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3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557,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862,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305,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557,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59,122,12099.9795%7,1000.0120%5,0000.008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850,62799.3504%7,1000.3812%5,0000.26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马慧律师、葛子婕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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