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逸豪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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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37842号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逸豪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逸豪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逸豪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逸豪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逸豪新材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378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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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北京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号)同意注册,公司2022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66,667股,发行价为2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328,007.9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5,882,37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3,445,632.11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到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6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募集资金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2026年6月30日止余额 | 备注 |
| 赣州银行健康支行 | 2813000103010006191 | 487,218,900.00 | 493,505.51 | |
| 建设银行赣州潭口支行 | 36050110051500000717 | 105,000,000.00 | - | 已注销 |
| 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 10000030372 | 100,000,000.00 | 2.52 | |
| 光大银行赣州分行 | 53290180808608885 | 100,000,000.00 | 0.42 | |
| 招商银行赣州分行 | 797900057410401 | 75,434,767.32 | 1.84 | |
| 兴业银行赣州分行 | 503010100100346319 | 58,928,100.00 | 458.12 | |
| 合计 | 926,581,767.32 | 493,968.41 | ||
注1:初始存放金额926,581,767.32元包含尚待支付的发行费用23,136,135.21元,扣除该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03,445,632.11元;
注2:公司与建设银行赣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级银行“建设银行赣州潭口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3: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专户内的超募资金已全部永久补流。公司已将上述在建设银行赣州潭口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36050110051500000717)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2年10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9.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10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从募集资金中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2335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10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2年10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15,729.86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10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3年10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11,011.86万元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到期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0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6,293.86万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10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人民币26,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1,575.86万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18,940.00万元,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2,507.31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80.26%。尚未投入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8,989.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49.4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8,940.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之和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1,152.14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尚未投入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1.02%,系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有厂房、设备价款及质保金未支付,后续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行陆续投入。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71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
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71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
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718.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
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575.8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原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在实施过程中,电子产业市场变化反复、终端消费需求不振,PCB及下游产业链的生产、制造和销售受到影响,进而导致对上游铜箔等材料的需求放缓,同时叠加行业前期产能扩张、行业竞争严峻,电子电路铜箔市场进入调整低迷期,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为确保募集资金科学高效、安全合理使用,公司对“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的建设周期及投产计划进行了再次适当延长。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募投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已于2026年6月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产品中间接体现出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4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729.86 | 15,729.86 | 15,729.86 | 15,729.86 | 15,729.86 | 15,729.86 |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5,729.86 | 15,729.86 | 15,729.86 | 15,729.86 | 15,729.86 | 15,729.86 | - | |||
| 合计 | 90,344.56 | 90,344.56 | 72,507.31 | 90,344.56 | 90,344.56 | 72,507.31 | -17,837.25 | ―― | ||
注1:“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厂房、设备价款及最终结余款。注2:“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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