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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森泰克: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导读:莫森泰克: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森泰克”、“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6年7月15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6年8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2115号)。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国投证券对莫森泰克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0,602.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初始发行数量为1,7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2,302.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的13.82%。发行人授予国投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95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12,557.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15.57%。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25.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1.74%。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275.00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1,530.00万股。

2、战略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2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国证资管莫森泰克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3名投资者作为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战略投资者的参与规模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承诺认购数量、金额及限售期安排情况如下:

序号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股数 (股)承诺认购金额 (元)限售期安排
1国证资管莫森泰克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462,29125,399,994.6712个月
2国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837,69514,550,762.1512个月
3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950,01433,871,743.1812个月
合计4,250,00073,822,500.00/

注:上表中限售期系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25.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1.74%。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20名,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0%”的规定。

4、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并出具了相关承诺函,不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等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限售期限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均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20名,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0%”的要求。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一)国证资管莫森泰克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莫森泰克资管计划”)

1、基本信息

根据《国证资管莫森泰克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等资料,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s://www.amac.org.cn/),该战略投资者的基本

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国证资管莫森泰克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SEU146
管理人名称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备案日期2026年09月08日
成立日期2026年09月03日
到期日2036年09月02日
投资类型权益类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莫森泰克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管理和运用计划财产,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因此,莫森泰克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该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本次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事宜,已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莫森泰克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员、类别、认购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姓名类别认购股数(股)认购资产管理计划金额(元)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份额比例
1周玉成高级管理人员230,2823,999,998.3415.75%
2李擎高级管理人员86,3561,500,003.725.91%
3汪义文高级管理人员224,5253,899,999.2515.35%
4沈虎高级管理人员92,1131,600,002.816.30%
5程永海高级管理人员189,9833,300,004.7112.99%
6邵文彬高级管理人员172,7112,999,990.0711.81%
7王孝伟高级管理人员86,3561,500,003.725.91%
8许成刚核心员工57,570999,990.903.94%
9朱平核心员工195,7403,400,003.8013.39%
10周军核心员工57,570999,990.903.94%
11余翠核心员工69,0851,200,006.454.72%
合计1,462,29125,399,994.67100.00%

注1:上述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金额25,399,994.67元不含管理费;注2:上表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份额比例保留2位小数,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芜湖市国资委,上述人员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上述人员与发行人之间均签署了劳动合同,系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具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莫森泰克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员均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均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莫森泰克资管计划系为本次战略配售之目的设立,发行人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人员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且莫森泰克资管计划已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备案程序,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莫森泰克资管计划参与人提供的劳动合同、银行流水、个人出资承诺函,以及莫森泰克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均为个人自有资金,没有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为资管计划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资管计划的情形。本次配售符合资管计划资金的投资方向要求。

6、限售期

莫森泰克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国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证投资”)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国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9GY3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焦伟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9-01-14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3楼A103
营业期限2019-01-14至长期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

根据国证投资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核查,国证投资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国证投资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国证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国证投资为国投证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国投证券持有其100%的股权,国证投资的控股股东为国投证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国证投资为保荐机构国投证券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国证投资系主承销商国投证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关系外,国证投资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国证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国证投资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者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根据国证投资提供的相关资产证明文件,国证投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的认购金额。

6、限售期

国证投资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778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勇
注册资本33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1-08-28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营业期限2001-08-28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00%

根据南方资产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核查,南方资产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南方资产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南方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南方资产100%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为南方资产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南方资产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南方资产提供的资料并经公开资料查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兵装集团”)成立于1999年6月29日,当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65亿元,系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国兵装集团连续多年跻身世界500强。南方资产成立于2001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亿元,系中国兵装集团全资子公司。

南方资产作为集团产业投资、资本运营、金融投资、资产经营平台,充分发挥国有控股投资公司在投资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导向作用,已在汽车、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输变电、光电、医药、金融等领域拥有参控股企业四十多家,产业布局成效显著。根据南方资产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方资产总资产228.99亿元,净资产140.61亿元;2025年全年,南方资产实现营业收入2.48亿元,净利润9.35亿元。目前,南方资产管理资产总规模超过330亿元,拥有百亿级产业基金,先后围绕汽车生态圈投资超过100亿元。南方资产在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核心主业领域具有深厚的产业资源、技术积累与体系化布局,与发行人业务在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南方资产及其下属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在汽车产业具有多年的产业投资布局。南方资产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具有长期的战略

合作历史,为长安汽车第三大股东,与其下属主体南方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长安汽车4.65%股份。同时,南方资产作为重要股东投资了长安汽车子公司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长安凯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合资公司阿维塔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以来,南方资产累计参与A股战略配售项目投资超30个,具备成熟的战配投资模式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汽车领域已投项目具体如下:巨一科技(688162.SH)、经纬恒润(688326.SH)、科力装备(301552.SZ)、壹连科技(301631.SZ)、毓恬冠佳(301173.SZ)、天有为(603202.SH)、友升股份(603418.SH)、大明电子(603376.SH)、至信股份(603352.SH)、绿控传动(301655.SZ)、杰锋动力(920269.BJ)。

根据发行人(甲方)和南方资产(乙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发行人和南方资产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1)业务协同合作

乙方及其下属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在汽车产业具有多年的产业投资布局。乙方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具有长期的战略合作历史,为长安汽车第三大股东,与其下属主体南方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长安汽车4.65%股份。同时,乙方及其下属主体作为重要股东投资了长安汽车子公司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长安凯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合资公司阿维塔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司。依托上述股权纽带及长期形成的产业合作基础,乙方将充分发挥汽车产业资源组织和协同推动作用,积极协调推动长安汽车及其相关产业公司与甲方建立业务联系,围绕汽车天窗、玻璃升降器、汽车电子控制单元等产品开展合作探讨。

①推进产品和业务需求对接。乙方将结合长安汽车及其相关产业公司的车型规划、产品开发进度和供应链需求,积极协调甲方与相关整车企业、研发机构及采购部门开展业务交流,推动双方围绕具体车型和产品平台进行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质量标准、成本控制及交付能力等方面的沟通。在汽车天窗领域,双方可结合长安汽车、长安启源、深蓝汽车、阿维塔汽车等品牌的产品需求,探讨汽车天窗在优化车内空间、保障车内静谧性和提升产品舒适性等方面的应用交流;在

玻璃升降器产品方面,围绕保证汽车门窗玻璃的平稳升降,提升玻璃升降器产品稳定性、承重能力、使用寿命等性能指标上开展合作研讨;在电子控制单元产品上,围绕电子控制器在车窗、天窗、车身、座椅等公司当前的应用领域,并进一步探讨延伸至尾门、滑门等范围的应用开展技术交流,探讨甲方产品在新车型和新平台中的应用可行性。甲方可根据整车企业提出的具体需求,开展产品选型、参数匹配、样件试制、台架试验和整车验证,并在满足技术、质量、成本、产能及交付等要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进入相关整车企业供应商体系和具体项目定点。

②加强联合研发和技术交流。双方同意根据长安汽车及其相关产业公司的产品发展规划,推动甲方与相关整车企业及研发机构建立常态化技术交流机制,围绕汽车天窗、玻璃升降器、电子控制单元等产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技术研讨、产品展示和行业发展趋势交流。对于具备合作条件的具体车型和产品项目,乙方将积极协调推动甲方提前参与整车企业的新车型、新平台开发,围绕整车布置空间、性能指标、接口标准、控制策略、环境适应性及耐久可靠性等要求开展同步设计和联合验证。甲方可发挥其在汽车天窗、玻璃升降器等开闭件领域的技术积累、生产经验及市场口碑优势,重点围绕相关整车企业的多动力平台车型需求开展精准营销,为相关整车企业提供定制化产品开发和工程化解决方案;相关整车企业可结合整车开发需求,为甲方提供应用场景、技术指标及验证标准等方面的指导,共同提高产品开发效率和车型适配能力。涉及联合研发项目的具体投入、成果归属、知识产权使用及保密安排,由有关合作主体另行协商并签署具体协议。

③推动市场拓展和规模化应用。乙方将依托在长安汽车、深蓝汽车及阿维塔等企业的股权投资和长期合作基础,在符合相关整车企业供应商管理制度和市场化采购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协助甲方开展供应商准入、产品推介、技术交流和项目需求对接,推动甲方相关产品在不同品牌、车型和产品平台中进行应用评估。对于通过技术验证并具备综合竞争优势的产品,乙方将协调有关方面进一步探讨由单一产品、单一车型向系列化产品和多车型平台拓展的可能性,逐步扩大合作范围。双方还可结合长安汽车及其相关产业公司的国内外市场布局,关注海外车型、海外生产基地及属地化供应链建设带来的合作机会,探讨甲方利用现有研发制造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为相关整车企业国内外业务提供配套支持的可行性。

(2)管理提升合作

乙方可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建议和支持;双方愿意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推动合作事项落地实施。

(3)强化资本协同

乙方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多个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以及全面的专业能力。乙方将发挥专业化、市场化和体系化优势,充分调动自身在金融领域的深厚积累,充分发挥自身在资本运作领域的专业优势,为甲方提供资本运作支持。同时,乙方也将依托自身在汽车产业链多年的投资积累,为甲方提供优质的金融伙伴资源、产业合作资源以及行业伙伴资源。

经核查,南方资产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南方资产持有国投健康养老产业(杭州)有限公司40%股权,国投证券的上级单位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0%股权。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南方资产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南方资产出具的承诺函,南方资产参与战略配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亦不存在以该参与主体作为平台募资后参与的情况。根据南方资产提供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南方资产的流动资产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所约定的认购金额上限。

6、限售期

南方资产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

禁止情形核查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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