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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清越:清越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ST清越:清越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96证券简称:*ST清越公告编号:2026-100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6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

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1
普通股股东人数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06,953,0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06,953,0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8.46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8.4600

注: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4日)的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1,631,343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2.本公告中比例若出现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毕晨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关于选举陈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00,269,70697.8227
1.02《关于选举敖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99,913,93497.7068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选举嵇从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99,890,80797.6993
2.02《关于选举曹恒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99,892,71397.699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关于选举陈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488,50663.2215
(1.02)《关于选举敖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132,73461.2637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选举嵇从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1,109,60761.1365
(2.02)《关于选举曹恒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1,111,51361.1469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议案

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诗梦、肖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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