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久立特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18证券简称:久立特材公告编号:2026-049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
月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1899号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周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李郑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王长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4 | 选举苏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5 | 选举周宇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6 | 选举沈筱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4)人 |
| 2.01 | 选举赵志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柴晓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选举苏新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选举杨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
1.00和
2.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名、独立董事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3.00、4.00和5.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来信请寄: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1899号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313028(请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进行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9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为有效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29日8:30至11:30,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联系人:姚慧莹联系电话:0572-2539041传真号码:
0572-2539799电子邮箱:jlgf@jiuli.com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1899号邮编:313028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8”,投票简称:“久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 1.01 | 选举周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李郑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王长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苏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周宇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6 | 选举沈筱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 2.01 | 选举赵志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柴晓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苏新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4 | 选举杨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