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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导读:信质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撤回拟授予的股票期 权合计9.50 万份;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98 人调 整至192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00.00 万份调整为890.50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一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相关事项的调整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一)有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除上述6 名激励 对象外,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 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该授予日 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 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6 年9 月21 日为授予日,向192 名激励对象授予890.50 万份股票期权。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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