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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浩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2026 年9 月16 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 年9 月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 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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