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苏博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 X=A/Am×100% | | |
A| X=0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A)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6 | 公司2026年度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②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公司2026年度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②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7 | 公司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②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 公司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②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8 | 公司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②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 公司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8%;②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8%。 |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 X=A/Am×100% | | |
A| X=0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 100% | 80% | 60% | 0 |
归属期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A)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7 | 公司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②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 公司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②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8 | 公司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②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 公司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8%;②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8%。 |
注:公司将针对激励对象制定个人细化业绩考核指标及对应归属比例,根据各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其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以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约定为准。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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