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美芝: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
美芝股份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收到变更仲裁请求受理通知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 涉案的金额:暂计105,070,862.01 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 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新建赣深铁 路广东段站房工程(GSSG-15标段)东源站、和平东站、龙川西站站房通风空 调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纠纷,对转包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 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公司已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5)京仲 案字第13767号仲裁案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于2026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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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被申请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同一工程的纠纷,除了已经提交的通风 空调专业之外,还有精装修专业、幕墙专业、主体水电安装专业3个专业,即争议内 容合计4个专业。公司已变更仲裁请求,将已经提交的通风空调专业和本次增加的精 装修专业、幕墙专业、主体水电安装专业的内容一并纳入到新的仲裁申请书中进行陈 述。公司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仲裁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因公司诉讼策略调整,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仲裁申请书并已收到北 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13767 号仲裁案变更仲裁请求受理通 知》及《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13767 号仲裁案组庭通知》。变更后的仲裁请求如 下: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新建赣深铁路广东段站房工程(GSSG-15 标段) 东源站、和平东站、龙川西站站房通风空调专业工程款16,700,557.21 元。被申请人 向申请人支付通风空调专业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6,700,557.21 元为基数,自本次 变更请求受理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 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新建赣深铁路广东段站房工程(GSSG-15 标段) 东源站、和平东站、龙川西站站房幕墙专业工程款4,341,327.24 元。被申请人向申请 人支付幕墙专业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4,341,327.24 元为基数,自本次变更请求受理 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 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新建赣深铁路广东段站房工程(GSSG-15 标段) 东源站、和平东站、龙川西站站房主体水电安装专业工程款84,028,977.56 元。被申 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主体水电安装专业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84,028,977.56 元为基数, 自本次变更请求受理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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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4. 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全部仲裁费(包括仲裁受理费、仲裁 处理费、鉴定费等)。
至本次变更仲裁申请当日,以上金额暂计105,070,862.01 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6 年9 月16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 仲裁事项共1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1.53 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仲裁申请书
2. 变更仲裁请求受理通知
3. 组庭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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