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惠伦: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增加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证券简称:ST惠伦公告编号:2026-07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增加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增加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企业稳定发展,公司计划向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申请借款额度从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所需。本次增加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内可随借随还,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利率为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名称: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0年05月14日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积清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659001555582526T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4-112室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赵积清先生控股股东新疆惠伦与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7%。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赵积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7%;新疆惠伦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7,427,3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77%,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赵积清先生。控股股东新疆惠伦与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赵积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新疆惠伦、赵积清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与新疆惠伦、赵积清之间的往来为关联往来。
(三)新疆惠伦、赵积清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借款额度: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可随借随还。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8,403.21 | 24,888.08 |
| 负债总额 | 23,660.67 | 19,724.08 |
| 净资产 | 4,742.54 | 5,164.00 |
| 项目 | 2025年1-12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12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利润总额 | -421.47 | -116.59 |
| 净利润 | -421.47 | -116.59 |
2、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合理,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其经营和发展需求,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新疆惠伦、赵积清先生申请借款是交易各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缓解公司融资压力,以及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同意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增加借款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外部融资风险,支持公司稳定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开展本次业务,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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