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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环保: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国泰环保: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398号8楼会议室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夏玉坤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9,50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9,4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9%。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利用与电池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的议案总表决情况39,500,90099.9792%8,2000.0208%00%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80,90090.7969%8,2009.2031%00%00%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9,5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2%;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969%;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吕崇华、孔舒韫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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