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正帆科技: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3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 年9 月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六个月内(即2026 年3 月1 日至 2026 年8 月3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公司的自查情况,本次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史可成、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ZHENG HONGLIANG存在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其相关交易均系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 进行的交易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30日披露 的《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董事兼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上述核查对象的减持行为均发 生于本次激励计划筹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 情形。除上述减持行为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 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 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六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买卖 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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