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天地数码: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导读:天地数码: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阅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琼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近日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原因
韩琼6,058,18242.88%4.01%是(注)2026年9月18日2029年9月18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注:韩琼先生本次被冻结股份中部分为限售股,限售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公司已向韩琼先生询问上述事项的情况,经了解,韩琼先生上述股份被冻结主要系其个人离婚后财产纠纷所致。截至目前,韩琼先生本人尚未收到关于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书面材料以及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琼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韩琼14,129,5499.34%6,058,18242.88%4.01%
刘建海17,016,56111.25%00%0%
李卓娅4,304,5212.85%00%0%
合计35,450,63123.45%6,058,18217.09%4.01%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琼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主要系其个人离婚后财产纠纷所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目前暂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21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