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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导读:蓝丰生化: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4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 年9 月5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6 年3 月4 日至2026 年9 月4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6 年9 月8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8 名核

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公司核查,以上8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 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经公司核查,该等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 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进行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 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主体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 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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