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杭氧股份: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978,359,7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95,671,958.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978,359,7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个月)以内,每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
个月以上至
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9月29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
月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09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175 | 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 |
| 2 | 08*****925 | 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月
日至登记日:
2026年
月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根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5.67元/股调整为25.4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9月30日开始生效。
七、有关咨询办法咨询部门: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咨询联系人:金茜茜、刘思涵咨询电话:0571-85869388传真电话:
0571-8586907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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