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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事特: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福事特: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19,2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0,000股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9,200股后的103,8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5,582,12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 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5,582,120元÷104,000,000股 (×10 股 =1.498280 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828元/股。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104,000,000.00 股为基数,预计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5,600,000.00 元(含税)。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 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119,2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19,2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自权益分派方案披 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增加到119,200 股;公司按照每10 股分配 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配总额为15,582,12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9,200 股后的103,8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9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328 彭香安

2 03*****690 郑清波

3 03*****510 杨思钦

4 03*****649 彭玮

5 01*****390 施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如因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 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9,2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5,582,120元÷104,000,000股×10股=1.498280元(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828元/股。

(二)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家大道51号

联系人:彭玮

电话:0793-8469832

八、备查文件

1、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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