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北宜化: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证券简称:湖北宜化公告编号:2026-09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北宜化”)于2026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5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0,000.00万元,扣除部分保荐及承销费(含税)1,216.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328,784.00万
元。另外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共计1,836.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8,163.25万元。募集资金于2026年7月2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733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宜化精磷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结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截至2026年8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 1 | 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 | 223,325.95 | 200,000.00 | 200,000.00 | 31,205.21 |
| 2 | 5万吨/年磷酸二氢钾项目 | 42,640.40 | 35,000.00 | 33,163.25 | 5,662.45 |
| 3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 95,000.00 | 95,000.00 | 95,000.00 | 95,000.00 |
| 合计 | 360,966.35 | 330,000.00 | 328,163.25 | 131,867.65 | |
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1,867.65万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196,328.26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按照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一年预计节约财务费用1,5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五、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形。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拥有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以及足够的尚未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存在逾期归还风险。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6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2026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湖北宜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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