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极米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 年9 月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9 月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钟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 名,实际出席董事5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向合格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 (《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的 数量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放弃的股票期权额度 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 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及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数量等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时所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补偿和继承 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法律法规或其他 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 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认为与 本激励计划有关的所有合理行为;
(12)授权董事会委托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 介机构;
(13)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6 年度审计费 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五)《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需股东会决 议的事项。具体召开时间以公司发布的会议通知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0)。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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