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永安期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持有公司股份166,427,690股,占公司总股本11.4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浙江东方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自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513,339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504,446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9,008,893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持股数量 | 166,427,690股 |
| 持股比例 | 11.47%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66,427,69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43,513,339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4,504,446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9,008,893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2月31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浙江东方在公司《永安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相关承诺:
“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价格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每次减持时,应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配合发行人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备减持计划并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若上述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系股东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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