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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导读:天禄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1045证券简称:天禄科技公告编号:

2026-052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股份冻结?股份拍卖

1.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拍卖人原因
陈凌1,860,0008.08%1.69%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2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裁定
合计――1,860,0008.08%1.69%――――――――――

注:有关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拍卖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凌23,032,19320.88%1,860,00008.08%1.69%
合计23,032,19320.88%1,860,00008.08%1.69%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1,860,000股事项尚处于公告阶段,后续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32,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8%,陈凌先生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冻结并轮候冻结状态。

3、陈凌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股份被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五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相关股份”指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十六条:

“(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三、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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